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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具体包含哪些?)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若协商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 需要分段计算吗?

  • 1990年入职,签了数次固定期限合同; 2010年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若协商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 需要分段计算吗?
  •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都是连续的。那经济补偿金自然也要按连续计算的工作年限来算,你1990年入职,到现在,就有24年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要抵2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了。 当然,还要考虑一个情况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如果你的月工资高过你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工资的3倍,那就只能以职工月均工资3倍为标准,最高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了,也就没有24个月了。

工作两个月 公司要我签自动放弃社保 该如何写被迫离职通知书 赔偿金方面怎么写 可以要求公司立即清算么

  • 工作两个月了 公司让签写自动放弃社保的允诺书 昨天刚到当地劳动局咨询过说是不生效 可以写被迫离职通知书直接离职 但具体不知道该怎么写 求帮助 另想在通知内容里加上要求公司立即清算我的工资和赔偿金是否合理 赔偿金该如何计算 谢谢!
  • 以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无故辞退,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可以在通知书里写明,但是实际单位可能不会照做。

我们因公司拖欠工资长达三个月而被迫离职,浙江省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遇法定节假日薪酬如何计算?

  • 我们因为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并且拖欠工资长达三个月,而向公司发出被迫离职告知书。我们合同上签订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我们的年休假未全部休完应如何计算?几年工作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从未休息过,是否应得到法定节假日的薪资补偿?我们因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是否应有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招聘信息有13薪,但合同没写上,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2019年度的13薪发放?
  • 嗯,我觉得一般法定节日家的薪酬计算的当然是根据。平常的2.5倍进行计算的,所以说比平常多一点啊。

因公司原因被辞退,工作12个月与工作13个月经济补偿会一样吗?都是补偿1个月吗?还是1.5个月?详细看下面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公司原因被辞退,工作12个月与工作13个月获赔一样吗?都是补偿1个月吗?还是1.5个月?如何计算呢?请专业人员帮忙详细解答,谢谢!
  • 因公司原因被辞退,工作个月和工作13个月补偿金不一样,前者补偿金给一个月工资,后者给1.5个月工资。

我媳妇单位要提前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如何索要赔偿?

  • 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有些加班费,但是加起来也比社会平均工资低,我记得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是6463元,她加起来也就4000多。还有两年的合同,在这个单位干6年了,每年赔2个月还是3个月的工资?是按她自己的平均工资还是按社会平均工资赔?
  • 如果公司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了解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公司资金链断裂且债务繁重,即将破产倒闭,员工有遣散费吗?如何计算?

  • 有的员工签订了合同但没有购买社保(员工本人要求不买);公司发放工资的时候,员工没有工资条,而且是分开发放的,一部分是通过银行卡转帐,一部分是现金发放(现金部分叫福利费,包含凉茶、通讯、交通补贴和绩效考核等),如果公司赔偿,现金部分算在里面的不?遣散费如何计算。问题补充: 公司破产清算后估计连银行贷款也没法清偿,而且另外还有供货商、基建等债务,这样的情况下遣散员工,有没有遣散费,如何计算?
  • 以现金发放的也算在工资里面。如果公司破产倒闭,员工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如果破产清算的话,像员工工资、经济补偿、社保费用等都属于优先债权,是优先于银行债权的,所以你也不用太担心

工作十年的劳务派遣员工,如何维权?

  • 2012年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5年,2017年合同到期,安排到移动公司工作,岗位是电话客户经理,2013年10月单位通知地市电话客户经理岗位没有了(在省会有电话客户经理岗位),让转岗到一线当业务员,在移动公司事实上已经工作十年以上,之前也多次签过劳务合同,超过3次固定合同。问1没有让我们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违法?2新安排的工作岗位和之前的专业知识、工作性质有很大的区别,能否不同意签定劳动变更合同?3如不签定劳动变更合同能否终止劳动合同,因合同未到期,能否申请给予经济补偿?4加班费、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都有拖失,其中失业保险金每月都从工资中扣除,但却没有上交(超24个月),移动公司说不让员工申请失业,这种行为是否违法?5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以哪种渠道做为切入点,可以保障众多员工的合法利益?2014年3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这几天内,做为劳务派遣的我们,收到了来到移动公司的压力与胁迫,都是在移动工作十几年老员工,前两天其中好几名员工(营业员),被退回了劳务派遣公司,现安排在移动大楼打扫卫生,做保洁的工作。剩下的员工让我们签字劳动用工岗位变更协议,为了归避10%的用工制度,为了让移动公司的行为成为合法,我们现在战战兢兢,按天来计算自己剩下的日子,十几年的工作,竟如此无情,连被辞退,领取失业保险都没有一点希望,这就是国家出台新劳动法的初衷吗?我们的权益怎么保障?新劳动法只是加快了我们失业的步伐?
  • 1、目前主流不支持自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工资福利不低都无所谓的,3、你可以决定不变更岗位,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要经济补偿金4、移动公司和你申请失业没有直接联系,你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5、申请劳动仲裁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最佳,找证据吧——我的回答仅供参考,详细指导请找:劳动法咨询师韩飞(专业仲裁员);

王丹的工资基数应当如何计算?为什么?

  • 某公司因公司经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部分员工。员工王丹因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王丹工资由基本工资1300元 + 加班工资300元 + 岗位津贴200元 + 住房补贴100元 + 津贴100元组成,公司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减伙食费100元,实际每月发放1900元。王丹要求按照20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而公司开始认为应按照13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后公司作出让步,同意按照1900元作为基数计算。问:王丹的工资基数应当如何计算?为什么?
  • 王珞丹的工资基数应当如何计算?

法律问题我在线下店铺维修手几,但没修好。时间不到一个月。我该如何用法律维护我的利益?

  • 屏幕上面有个气泡,他说等几天,快一个月了还没消掉。求指示
  •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辞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辞职公司前,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56463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公司外迁,如何赔偿,谈判失败怎么办?

  • 公司外迁,裁员,补偿的平均工资是按分厂的平均工资还是按公司的平均工资计算?工伤补偿计算?我在北京。
  • 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2、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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