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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章】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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浥心苑
路,在脚下经文:创32:9-10;太23:28;太7:11;腓3:12
一位哲人说过:“人生在世,最容易做的一件事就是论断别人,最困难做的一件事就是认识自己。”作为基督徒,我们非仅有责任去好好地认识神,也有义务来认真地认识自己。英国有句谚语说:“自知便是真正的进步。”老子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孙子兵法》指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我们只有更好地认识自己后,方可更好地认识真神、认识别人、认识魔鬼。只有认识了自己,才能更好地与神深交,与人睦处,从而作出荣神益人的美好见证,活出基督耶稣的荣耀形象;只有认识了自己,才能消除被撒但陷害的可能,才能抵御撒但的诱惑,才能在与撒但的争战中获胜,才能在永生道路上走得完全、彻底。
曾子说:“吾一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作为神的儿女,我们更应一日三省甚至五省自己,好让自己成为完全,象天父完全那样(参太5:48)。
一、不配(参创32:9-10)
雅各向神祷告:“耶和华我祖亚伯拉罕的神,我父亲以撒的神啊!你曾对我说:回你本地本族去,我要厚待你!你向仆人所施的一切慈爱和诚实,我一点也不配得。我先前拿着我的杖过这约但河,如今我却成了两队了”(创32:9-12)。
二十年前,为避以扫之杀害,雅各逃出家门;过约但河时,只孤身一人,手里拿着一根杖。二十年过去,雅各重返老家时又一次来到约但河边,此时,他感慨万千--这二十年里,神大大地祝福了他,使他非仅儿女满堂,而且仆婢成群,牲畜无数。忆及自己曾经对神不信、对父不忠、对兄不敬--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罪人,如今竟蒙神如此眷顾、保守,雅各深感神恩浩荡、神爱无边,而觉得自己实在“不配”。因为认识到自己的“不配”,所以雅各才那般追求灵命的长进,追求敬虔的生活,从而成了一位属灵高人。
对神具有这种“不配”意识的属灵之人,经上并不乏见。
大卫乃一介卑微牧童,竟蒙神眷惜,膏为以色列王,在扫罗对他漫长的追杀中,神时时处处看顾他、保佑他,使他不受丝毫伤损。神赐他勇力,可战胜敌人;赐他智慧,能治理国家;神赐他儿女成群,赐他牲畜遍野,赐他财宝无数……面对这一切,大卫不禁深觉“不配”--他对神说:“主耶和华阿,我是谁?我的家算什么?你竟使我到这地步呢?主耶华阿,这在你眼中还看为小,又应许使仆人的家至于永远。主耶和华阿,这岂是人所常遇的事吗”(撒下7:18-20)。这份“不配”的认识, 使大卫更加热心爱神,敬虔度日,经上说:“大卫除了赫人乌利亚那件事,一生没有违背耶和华一切所吩咐的”(王上15:5)。

耶稣进迦百农时,有一个罗马军营的百夫长来到他面前,求主医治他那病得快死的仆人。主被他的爱心所感,就要动身随他而去。没想到,百夫长却这样对主说:“主啊!不要劳动;因你到舍下,我不敢当;我也自以为不配去见你,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百夫长知道自己置身军队,不免污秽罪恶染身,让圣洁的主到他那被污秽浸染过的家,让尊贵的主亲自去医治那卑微的仆人,他实在觉得“不配”,“不敢当”。这份难得的谦逊以及罕见的“一句话”之信心,令主慨叹不止--主不但医治了他仆人的病,而且高度称赞了他的信心和谦卑(参路7:1-10)。
使徒保罗对自己在神面前的这份“不配”感受,也有动人的独特之处。他说:“我乃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9-10)。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不配”意识更浓了,他在写给以弗所教会信众的信里这样写道:“我本来比众圣徒(信徒)中最小的还小”(弗3:8)。 到了晚年,随着灵命臻至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这份“不配”之感受亦达到最为强烈之境--他对提摩太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15)。将自己比作罪人之中的魁首,从而反衬出神恩主爱是何等的深阔高长。
一个真正接受基督、具有属灵生命的人,他在神的面前一定有一种强烈、浓炽的“不配”意识。面对这位创天设地、万能圣洁的神,他一定会象路加福音里的那位税吏一样--“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 面对毫无瑕疵的主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世上“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 )以及被钉十架“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的那份大爱,有谁不会对主感激涕零、对己深觉不配呢?!“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7-8)。
“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王上8:46),我们常像路加福音十五章里的那位“浪子”一样--得罪天,得罪地,得罪神,得罪人,我们实在“不配”称为神的儿女(参路 15:21),因为我们“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失落了本来具有的神的形像(参林前11:7);神差自己的独生爱子主动降临尘间,呼唤与引领我们世人重新回到神的怀抱,使我们重新有仁义(参弗4:24),有圣洁(参弗4:24),有知识(参亚3:10),而且恢复了我们身上“神的形像”, 使我们重新成为“神的儿女”,享受天家永生(参罗8:29;林后3:18;约壹3:2)。在全能的神面前,在慈爱的主面前,我们怎能不会生出一股“不配”的激情来?!
神爱那“不配”爱的人,神爱那“不被”爱的人,神爱那“不该”爱的人。亲爱的朋友,你我本是其中的一种人。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去爱神了。

二、不法(参太23:28)
耶稣说:“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8)。
人类迥别于一般动物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人善于伪装自己。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第二十三篇》)。我们也许外表上“温良恭俭让”,而实际里却无恶不作,无坏不使。主耶稣也曾一针见血地揭露了世人这付丑恶、虚伪的嘴脸--外面“公义”,内里“不法”。社会“进步”到今天,人类“文明”到现在,人已把“内里”的“不法”渐渐地移到“外面”来,再也用不着遮遮掩掩“羞羞答答”了。经上说,世人“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行善”、“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诗14:1-3)。
“不法”之事自古有之:
神创造了始祖亚当后,特地为他“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把他放置其间。神对始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是神对人类所定的第一条法律。可惜始祖却受了蛇的诱惑,吃了禁果,干了“不法”--违背神所定之法的事,终遭惩罚--被神逐出伊甸乐园。
到了第二代,人又干起了“不法”的勾当来。因为祭物不蒙神悦纳,又嫉妒弟弟亚伯的献祭被神悦纳,作为兄长的该隐,竟残忍地将亚伯杀死,将其尸体埋在田里。当神责问该隐:“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竟面不改色地回答:“我不知道!”而且还强词夺理地反问神:“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4:8-9)?
挪亚时代,因为“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才招致神洪水灭世的恶运;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里的数十万人,除了罗得一家人外,均遭到城毁人亡的厄运,原因何在?还不是因为“罪恶甚重”(参创18:20)!
以下将圣经所记的一些较为严重的“不法”之事,简单归纳地例举出来,好让我们认识到这个人类是一种如何“不法”的人类,这个社会是一个怎样“不法”的社会。
(1)拜偶像
以色列人在埃及法老王的铁腕统治下,度着水深火热的痛苦生活。神顾念他们,眷爱他们,特地拣选摩西带领他们从埃及里出来,往所应许的“流奶与蜜之地”--迦南去。在旷野的行进中,他们竟随从外邦人的风俗--铸雕偶像,而且向它们顶礼跪拜。这是极其严重的“不法”事件,因为干犯了神的律法,亵渎了神的形象。犹太人612 条大大小小的法律规则中,前两条就是:“除了神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并敬拜它”(出20:3-4)。
从列王记上下书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以色列、犹大两国的历代神的选民(包括王与百姓),都有过拜偶像、亵渎神的严重恶习。作为神的选民,尚且如此,何况其他民族呢?
(2)淫乱
淫乱的恶行,早些可追溯到罗得--他与两个亲生的女儿发生肉体的关系,犯了乱伦的大罪(参创19:30-38)。还有大卫的儿子暗嫩,仗着身强力壮,将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强行奸污,亦犯了不可饶恕的乱伦罪(参撒下13:14-15)。
祭司以利的两个儿子,子承父职--也作了祭司。但身为祭司,他们不将自己归耶和华为圣(参利20: 26),竟与会幕门前的妇人苟合(参撒上2:22-23);参孙身为以色列人的士师--神在其母腹中就已拣选了他,不好好为神尽忠,不好好为民效力,竟好色成性,屡犯淫行--在亭拿与外女结姻(参士14:1-3),在迦萨与娼妓过夜(参士16:1),在梭烈谷又搭上一个情妇大利拉,从此整日与她鬼混(参士16:4),乐不思亲,乐不思民,乐不思神。
摩西时代,已有人与兽淫合(参出22:19);保罗时代,也有人“收了他的继母”(林前5:1),甚至搞起了同性恋--“男与男行可羞耻的事”(罗1:27)。淫乱乃严重干犯了神的法律(参出20:14)。
(3)杀人
杀人是“不法”之恶事,它同样严重违背了神的法律(参申5:17)。除了该隐杀弟,早些可追溯到摩西杀死一个埃及人(参出2:11-12)。杀人的恶行,经上记载甚多。亚米比勒杀死了同胞兄弟耶路巴力(参士9:5);押沙龙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兄弟暗嫩(参撒下13:28-33);约押杀死了亚玛撒(参撒下20:9-10);耶洗别杀死了拿伯(参王上21:8-14);哈薛杀死了便哈达(参王下8:14-15);亚他利雅剿灭整个王室(参王下11:1); 希律杀死了伯利恒两岁以内的男孩(参太2:16)还有使徒雅各(参徒12:2)以及施洗约翰(参太14:6-11);犹太人杀死了耶稣(参徒2:23;帖前2:15)以及司提反(参徒7:57-60)……
“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帖后2:9-10)。许多时候,我们也是“这不法的人”中之一员。我们要趁早改邪归正,弃暗投明,去污就圣。保罗教导我们:“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6:19)。如今这个世道,“不法”之人太众,“不法”之事太多,我们非仅要祛除自己身上的“不法”因素,还要象罗得那样“看见听见他们不法的事,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彼后2:8)。 须知“不法”之人终要受神惩罚:“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帖后2:8)。
三、不好(参太7:11)
耶稣说:“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太7:11)?
世人有一种通病--往往觉得自己这好、那好,是个十足的完全人;而常看别人这也不顺眼、那也不称心,认为别人不是此方面有欠缺,就是彼方面存不足。有一位法利赛人进圣殿祷告,恰巧有一位税吏也来殿里祷告;这位法利赛人的祷告就如此借题发挥开了:“神啊,我感谢你,我不象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象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法利赛人真的有这般完美吗?非也。耶稣说他们“好象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太23:27)。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却“假意作很长的祷告”;他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他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却霸占着摩西的位置--解释律法,教导众民(参太23:14,23,29)。保罗称他们为“粉饰的墙”,说“神要打”他们(参徒23:3)。耶稣也指出,这些假冒为善的人将“要受更重的刑罚”(太23:14)。
这种假冒为善、自以为义的“不好”之人,圣经上并不少见。人的“不好”特质,其实自始祖时就已开始了。亚当吃了禁果以后,“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当神唤出他并加以责备时,他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3:12)。原先称妻子为“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现在立刻拉下脸改称“与我同居的女人”,并且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在夏娃身上。可见人何等易变、乏善!对自己的“另一半”尚且如此“不好”,对别人自然就更“不好”了。
扫罗是统一的以色列国的第一位国王。出身富有之家(参撒上9:1-3),身材魁梧,高人一头,容貌英俊(参撒上9:2);为王之初存心谦卑, 宽厚待人(参撒上10:17-24,27;11:13);善于组织民众,招贤纳士(参撒上13:2-4;14:52);多次胜敌,屡立战功(参撒上17章)……不愧为一个开国创业的英明君主。乍一看,扫罗样样都好,似乎是个较完美的人。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扫罗的身上就开始暴露了种种的“不好”:
(1)心胸狭窄
大卫杀死歌利亚,使以色列人取得了对非利士人决定性的胜利;当他凯旋回来时,众妇人打鼓击磬,舞蹈唱和:“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扫罗闻之“甚发怒,不喜悦这话,……从这日起,扫罗就怒视大卫”(撒上18:6-9)。
(2)凶残成性
大卫为扫罗弹琴驱魔,扫罗不但不感激,反趁大卫不备,用枪刺杀大卫(参撒上19:9-10),被大卫躲过而逃走;一计不成, 扫罗又生一计--设宴招待大卫,想藉弄醉大卫而杀他(参撒上20:24-29);扫罗经常率兵去迁灭大卫,大卫数次饶过他,他还不思悔改(参撒上24:1-7;26:1-12)。
(3)信仰堕落
擅自充任撒母耳角色而上邱坛献祭(参撒上13:8-12);违背神令,爱惜美物(参撒上15:7-10);交鬼、行巫术(参撒上28:7-14)。
所罗门乃以色列史上最有智慧与建树的一位君王。为王之初,不求寿富,只求智慧,甚蒙神悦(参王上3:9-12);作箴言三千句,诗歌一千零五首,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食粮(参王上4:32);建成以色列第一所圣殿,将约柜放置其中(参王上6-8章);扩张领土,划分行省,设置官员, 巩固国防,扩建耶路撒冷(参王上3:1;4:7-34);又建海港,发展海外贸易,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参王上9:26-10:29)……其事业上的成就,在以色列史上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即便是这样的一位强人、杰士,其身上也存在着种种的“不好”:
(1)生活奢靡
有妃七百,嫔三百(参王上11:3);每日耗费面粉90歌珥(约19800 公升),牛羊130只,还有众多珍禽、野兽(参王上4:22-23)。
(2)劳民伤财
花十三年时间建造华丽无比的王宫,派出工人达18万人,动用无数的木石(参五上9:15-23);为了偿还推罗王希兰的资助, 不惜出卖神圣的国土,一次就回赠了二十座城(参王上9:11-13)。
(3)信仰堕落
随从外邦女子去敬拜别神、偶像,并为这些假神建造丘坛庙祠(参王上11:4-8)。
亚伯拉罕贵为“信心之父”,也有两次撒谎的时候(参创12:10-20;20:1-16);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民12:3),却也有怒气冲冠、违背神命之时(参民20:7-11);大卫被神看为“合神心意的人”,却犯了奸淫与杀人两条大罪(参撒下11:2-17); 以利亚在迦密山上何等雄威凛凛、千夫莫敌,却在罗腾树下求过死(参王上18:20-19:5);挪亚乃一信心之义人(参来11:2),功成业就后却醉酒失态,导致儿子含的后裔被神咒诅(参创19:20-27);犹大身为主之门徒,受主委托掌管钱银,却以三十两银子之价将主出卖(参路22:1-6);彼得、雅各、约翰乃主最爱之三个门徒,主在客西马尼园倾命祷告时,他们却软弱地睡着了(参路22:39-46);彼得还曾拦阻主去耶路撒冷受死(参太16:21-23),拦阻主上十字架受钉(参约18:1-11),并三次不认主(参路22:54-60);雅各、 约翰也曾求主自天降火烧灭撒玛利亚村庄的人(参路9:51-56), 还恬不知耻地求主让他们兄弟俩坐在天上主之宝座的左右边(参太20:20-22);亚拿尼亚夫妇欺哄圣灵与门徒(参徒5:1-10)……
主耶稣说:“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路6:26)。我们要认识到自己的“不好”,正如保罗对自己的认识:“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身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7:18-19)。只有认识到自己是个“不好”的罪人, 我们才能谦卑在主面前,接受主宝血的洗涤;只有认识到自己的“不好”,我们才能努力改进,从而成为一个真正好的人。
四、不足(参腓3:12)
保罗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腓3:12)。
古人说:“学然后知不足”、“学贵知不足”。知道自己“不足”,人才会继续学习和努力,以达到足矣。在属灵生命的进长中,也须有这种能认识到自己“不足”“不及”的精神,以便能更加追求、努力前进,以臻丰盛与富足。象保罗这样的一位大使徒,无论自学识上,抑是灵命上,或者是工作上,都堪为世人的表表者,他尚且说自己并非“已经完全”,并非“已经得着”了,而是依然“竭力追求”,更何况我们呢?董仲舒说:“君子不隐其短,不知则问,不能则学。”我们若认真考察自己,就会发现自己的生命和灵命中有许多“不足”之处,限于篇幅,只列举两点:
(1)信心“不足”
一位父亲带着犯颠痫病的儿子去求见耶稣。其时耶稣正在山上祷告,尚未下来。这位父亲就请主的门徒们为他的儿子祷告,希望能医治他的疾病。无论门徒们如何迫切祷告,也不能使他的孩子痊愈。他对耶稣所怀持的满腔希望,此时已开始灰冷起来了--当他来到主面前时,他充满焦虑地对主说:“你若能作什么,求你怜悯我们,帮助我们。”他用了假设的口吻,因为他对主的权柄和能力已产生了怀疑。主看出他信心上的“不足”,就想为他弥补这份“不足”,于是对他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他立即感到自己对主的亏欠,因此流着泪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他的信心一旦增强起来,就见识了主的能力--主治好了他儿子的病(参可9:14-29)。这人有一点可取之处, 就是能认识到自己信心上的“不足”,有自知之明,且能坦然承认。这比那些没有信心或信心“不足”却硬要装出或强说自己有信心的人,更能蒙神的喜悦与祝福。
信心“不足”之人,经上还不少见:
有一个麻疯病患者来到主前,求主:“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用的也是假设的语气。因为他染上这种顽疾,身心均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在他的意识里,人们只有鄙视他、嘲弄他、远离他。所以当他求助于主时,他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他的信心实在“不足”--他对这位大能者是否会嫌弃他、是否肯医治他实在没有太大的把握。主看出他的自卑与小信,因此非仅医治了他,还亲自用手抚摸他,从而给了他扑向生活的莫大勇气与信心(参可1:40-42)。
即便是主耶稣的门徒,也有信心“不足”的时候。一次主携门徒们去格拉森野地,途中船遇风浪,其时主正在船头睡觉。门徒们被风浪吓得几乎破胆,他们大声呼喊:“主啊,救我们,我们丧命啦!”主醒过来,责备他们:“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呢”(太8:23-27)。 一天,主在山上彻夜祷告。破晓时分,主下了山,在海面上行走,要往船上门徒们那里去。彼得见之,觉得希奇,随即也下海,在海面上行走。起先双眼望着前方的主,故坦然无惧地前行;继之转眼环视海面,只见涛汹浪滚,不禁惊惧非常,就跌入水中。彼得不禁大呼:“主啊,救我!”主见之,赶紧奔过去,将其拉起,同时责备他:“你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疑惑呢”(太14:25-31)。
想想我们,何尝不是如此!当我们的家庭、工作、身体遇到一些麻烦,当我们的祷告一时不蒙主的成全,我们不是常常埋怨主、甚至厌弃主吗?
(2)爱心“不足”
不论爱神抑是爱人,我们均有“不足”之处。我们总是“专顾自己,贪爱钱财”(提后3:2),我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腓3:19)。
a、对神的爱“不足”
在旷野的漫长流荡中,以色列人一味“随自己所欲的求食物”(诗78:18),只关心“谁给我们肉吃呢”(民11:4),常怀念寄居埃及“坐在肉锅旁边,吃得饱足”(出16:3)的日子,丝毫没有体贴父神怜爱他们的心,为吃喝之事时常埋怨神,甚至弃绝神而去敬拜假神偶像。
大卫为王之后,对神的爱就少了。夜里狂欢,沉缅酒色,因此翌日“太阳平西”,他才“从床上起来”。起床后不是祷告、读经,与神交通,而是“在王宫的平顶山游行”,甚至去欣赏“一个妇人沐浴”。发现她“容貌甚美”后,整日想着她,以至于派人接她入宫,与其时刻厮守鬼混,将爱神之志、事神之责忘了一干二净(参撒下11:2-5)。
约拿只顾自己的性命不受伤害,完全不去理会神的指示(参拿1:1-3);犹大为三十块钱而不惜将耶稣出卖(参太26:14-15);主被钉后,门徒们弃主而去,重操世俗旧业(参约21:3-4);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离开事主的道路,投入世界的怀抱(参提后4:9)……
b、对人的爱“不足”
“要爱人如己”,这是律法的要求(参利9:18),也是主耶稣的命令(参太22:39),更是使徒们的盼望(参罗13:9;加5:14;雅2:8)。仔细检视一下我们对人所施的爱里,会发现:其间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因为妒忌,该隐杀死亲弟亚伯(参创14:8),米利暗毁谤手足摩西(参民12:1-2),扫罗处处谋杀大卫(参撒上19:-26:);为了王位, 押沙龙将年迈父亲赶出耶城,并要诛灭他(参撒下17:1-26); 因为拿八没有满足大卫物质上的请求,大卫就带人提刀去杀他(参撒上25:1-13); 耶稣在法利赛人西门家坐席时,一位罪妇上前挨主脚哭,并用嘴亲吻主的脚,西门非仅没有表扬她,却因她曾犯过罪而轻视、责备她的举动(参路7:36-40)。
耶稣在山上讲完道时,已近黄昏,就吩咐门徒们给群众供应饭食;门徒们却要求主“叫众人散开,……自己买什么吃”(参可6:35-37); 耶稣正行路时,有一位迦南妇人在其后头大喊:“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门徒们没有将她带到主前,却请主“打发她走”(参太15:21-23);一个瞎子坐在路旁,听闻耶稣经过,就大声呼叫:“大卫的子孙耶稣啊,可怜我吧!”门徒们同样对之不表同情,“就责备他,不许他作声”(参路18:35-40)……
除了信心与爱心外,我们在谦卑、饶恕、克己、清洁以及引人归主、弘扬真道等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我们要认真审察自己的生活和信仰,然后去好好弥补这些“不足”。正如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对保罗有“不及之处”,而司提反和福徒拿都去将之“补上了”(参林前16:17 );腓立比教会的信徒对神有“不及之处”,而以巴弗提去将之“补足”了(参腓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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