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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导致伤亡的案例 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亡

烟花爆竹导致伤亡的案例

案例:2019年2月5日1时50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655号国祥便利店发生一起涉及非法经营的较大烟花爆竹火灾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96万元。

发生原因是,国祥便利店经营者(负责人)张某在人员居住密集场所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将烟花爆竹堆放于店铺外,在烟花爆竹堆垛附近燃放,火星飞溅未及时扑灭,阴燃堆垛上覆盖的易燃物,引起燃烧,引发火灾。

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社会安全意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延伸阅读

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有哪些主要原因

发生烟火药事故的原因综述

发生烟火药事故的原因必须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主管方面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当事者的责任。客观原因主要是工作条件、设备、原材料等多方面的因素。

1. 事故的主观原因

(1) 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烟花爆竹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懂业务,重安全,既有懂安全生产管理,又有行政组织的才能,既有满腔热情,又有冷静科学的头脑。如果经理不具备这些素质,烟花爆竹企业的生产是搞不好的,安全也不能得到保障。

(2) 安全保卫的责任

企业安全保卫部门是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管理部门,它的责任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实施,监管生产部门不能随意改变生产任务、生产品种,控制投料量,发现错误指令及时纠正。检查生产、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安全保卫人员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的发生应有预见性和防范措施。同时,还应该经常对本厂(公司)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努力提高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3) 当事者的责任

烟火药事故具有突发性和爆炸性,多数当事者都在事故中死亡或受伤,给事故的调查分析带来了一些困难。但归纳起来当事者在事故发生之前,不外乎有以下某方面的表现:

① 违反操作规程。

② 不使用或不适当地使用工具和设备。

③ 工作不严肃或不认真。

④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指令

⑤ 晚上睡眠不足,工作时思想不集中。

⑥ 技术不熟练。

⑦ 个人的穿戴不合适。

2. 事故的客观原因

(1) 工作条件和环境

工作条件和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有许多事故就是由于忽视工作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例如,机械设备、工具不符合要求,电器开关防爆不良,工作场地通风不良,光线不足,操作场所堆积物多造成疏散通道不畅,出入通道太窄,工作空间拥挤,地面不清洁,厂房布局不合理,甚至野生、家养动物的活动引起的碰击都可以引起事故发生。

(2) 明火造成的事故

所有易燃、易爆物质遇到明火都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3) 接触火源、摩擦、冲击容易一起事故

接触火源、摩擦或冲击是烟火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据事故统计分析,上述原因导致的事故占90%。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避免接触火源、摩擦和冲击,事故就可以大大减少。原材料中如果带进砂石和其他杂质,遇有摩擦,都会导致事故发生。凡药物车间,没有将药物清扫干净时,不允许对车间机械、工具和房屋进行维修。

3. 心理状态与事故的发生的关系

人的劳动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活动。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工伤事故,离不开对人的心理的正确分析和认识。当人们的心理处于不正常状态时,例如情绪紧张,思维和行动都可能发生某种错误,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因此,保持职工良好的心理状态,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之一。

有色盲的人不适宜从事烟火药工作。听力差、视力差的人员更不适宜安排在危险工序作业。在工作中记忆力不佳,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动作不协调,都有可能造成事故。员工睡眠不足,或有思想情绪不能上班。

4. 静电引发烟火药事故

在烟花爆竹企业中,下面一些工序和设备容易产生静电:

① 传动设备、装置容易产生静电。例如:机械的传动皮带和运输机的皮带转动时,由于与皮带轮摩擦产生静电。

② 药物沿管道流动时,由于药物与管道摩擦,会产生静电。

③ 烟火药在搅拌、混合时也会产生静电。

④ 化工原材料在粉碎、筛选混合和液体喷成雾状时,都会产生静电。

⑤ 倾倒烟火药,从溜槽中溜下烟火药或用瓢舀取烟火药时会因摩擦产生静电。

⑥ 烟火药被压紧、装药、压药、筑药时,都会产生静电。

操作人员穿化纤衣服、塑料鞋底和橡胶鞋操作或走路时都会产生静电。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事故

造成的事故可能存在于大多数都是火灾,因为烟花爆竹在点燃的过程中会释放大量的高温,并带有火化,一旦周围有易燃物的话,都会引起大量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