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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注意事项有哪些 烟花爆竹燃放注意事项及要求

烟花爆竹燃放注意事项

1.

不得在危化企业、加油站、仓库和林地边10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的烟花爆竹产生的火焰、火星和冲击力极易引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物,可能引发爆炸、火灾和森林大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燃放主要是为了节庆时的娱乐,在燃放的过程中不得做出危害他人安全的举动。由于烟花爆竹的品种多种多样,燃放的方式既可以是点燃抛掷,也可以是固定或发射等,但是无论以何种方式燃放,均不得针对人群、车辆、建筑物等。

3.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燃放烟花爆竹。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燃放烟花爆竹,极有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对燃放者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公共安全造成损害。在实践中,曾经多次发生过楼上高层住户用竹杆等物品将烟花爆竹挑出窗外燃放,殃及楼下住户和行人,造成人员伤残的事件。

4.

不得在行驶的车辆中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在行驶的车辆中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极有可能造成燃烧物的飞散,会伤及路人或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延伸阅读

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1)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小常识

1、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燃放,不许对人、物燃放,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

2、小孩必须在成人的指导下按照产品说明燃放。

3、点燃烟花爆竹如发生瞎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察。

4、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古建筑、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5、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城市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6、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一部分人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况且春节期间燃放既热闹又有节日氛围,理应延续下去。

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应该禁放烟花爆竹,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发生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件,每年过春节的几天,是消防和医院外科最忙的时候。

各地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近日,辽宁大连、山东东营、滨州等部分城市已经允许或者部分允许在限定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全国部分地区在规定时段内依旧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大连政策:部分区域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7点至23点均可燃放烟花,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

山东东营、滨州政策:

东营: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燃放烟的时间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

滨州:主城区,县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其中,仅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