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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与人的生产关系

在社会实践中,人与人之间大致有共生、合作、隶属、雇佣和依附等五种主要关系。对于现代社会而言,隶属和雇佣关系是绝大多数人必须面对的。
在社会中的人从本质上讲,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几乎每个人都会隶属于一个或几个组织,完全游离于组织之外的人在现代社会也许已经不复存在了。凭借组织中的位置,运用组织赋予的职责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是绝大多数人的常态。
在经济社会中,不掌握或不直接掌握生产资料的人一般还需要参与某个经济组织,也就是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售给某个组织以获取必要的生活资料。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是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具体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未必一定低于具体的资本家,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衡量经济社会性质和状态的根本标志。也就是说,雇佣者与被雇佣者在表面上是平等的,其实质差别往往不为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个人所正确感知。
在正常的社会中,实际上并没有单纯的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一般也不会固化这种关系,经典政治经济学中的阶级等基本概念需要加以辩证地分析之后,才可以正确解释现实社会中的经济现象。譬如,我们不能因为某个顶薪劳动者的收入而质疑剥削概念,这是标准的以偏概全;也不能因为某个殚精竭虑的企业家而质疑劳动与资本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这是混淆了企业管理者的劳动与资本两个既不同类(一个具体、一个抽象;一个是人的具体行为;一个是经济社会的客观实在),也无法直接比较的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我们更不能因为某个作为基层公共组织成员的劳动者对具体企业经营者的敲诈刁难行为认为这是劳动者对资本家反抗,为他叫好,这是权力和资本依附者的卑劣行为,是任何正常社会都不会允许的恶行。
在现实社会中,比较理想的状况是规范隶属和雇佣关系,推动公平公正的合作关系,坚决杜绝依附关系,努力形成可以涵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共生关系。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无数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所收获,但只要坚持正确的方向不动摇,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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