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百科

喜报 | 臧宏年荣膺“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您的关注 || 对我们很重要—
喜报 | 臧宏年荣膺“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荣誉证书
近日获悉,江苏宿迁籍优秀臧氏儿女、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办主任臧宏年被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臧氏家族和家乡争得了荣誉!臧宏年,江苏宿迁人宿迁臧氏和符祖第十八世孙,鸾祖后裔,1984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办主任、宣教处副处长。1991年至1996年,就读于宿迁市井头中心小学;1996年至1999年就读于宿迁市井头中学;1999年至2003年就读于宿迁市马陵中学;2003年至2007年就读于苏州大学法学专业;2007年毕业后考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08年11月被宿豫区委组织部借用;2009年9月调入宿豫区委组织部,任研究室副股级组织员;2011年考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任宣传教育处书记员、助力检察员、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其间,考入东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在宿豫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工作之余,加强法律业务学习,2008年以393分成绩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在宿豫区委组织部工作期间,负责领导讲话起草,党建信息编写等工作,获评组工信息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在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负责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等工作,年均在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发稿百余篇,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全省宣传先进个人,被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评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先后被记个人三等功3次、优秀公务员2次。多年的检察工作,让臧宏年对官员的廉洁清正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常说:“正三观,善交友;淡名利,守初心;强修养,常自省。腐败是过分追求名利造成的,那些堕落官员忘记了自己入党时的誓言和初心,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味地追求功名利禄,从而大搞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违反有关规定,甚至滥用职权。要‘吾日三省吾身’,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让我们向臧宏年致敬!!!
(臧卫年/供稿)
臧宏年
臧宏年所在单位也被表彰

– END –

《臧氏春秋》
官方微信
—zscq793718—
主编微信 | dzq15190660902
您的关注和转发,对我们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