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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章】与主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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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弗5:22-33;林后11:2
保罗在弗5:22-33中,藉着夫妻之间的彼此相爱、互担责任,来阐述基督徒对主耶稣、对教会所当具备的爱心与责任;在林后11:2里,保罗更直接指出每一位基督徒与主基督之间均存在着一种“婚姻”关系——他指出,基督徒乃是一位“贞洁的童女”,已经“许配给一个丈夫”——主基督。
在教会事奉这些年来,为信徒主持过不少的订婚礼和结婚礼,针对他们当中某些人后来的“变异”——退婚或离婚的现象,不由得联想到我们每一位基督徒和主基督之间的一段“姻缘”。藉着圣灵的带领,结合圣经的教训,以下与大家分享一个主题:与主订婚。
一、跟主认识
男女之间要达到相知、相恋,第一个步骤就是当彼此认识、互相熟悉。旧社会,男女之婚姻均由父母作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他们解决婚姻的惯常途径。囿于“男女授受不亲”之封建流习,婚前的男女很少有相处的机会,有的甚至从未晤过面,自然谈不上什么相知、相恋。进了洞房、掀起红盖头后,他们彼此才识“庐山真面目”!这种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组合的婚姻,大都烙上了不幸的色彩。那种因互不认识导致失败婚姻而发出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块木头抱着走”的无奈又辛酸的感叹,正是对封建礼教箝制婚姻、摧残爱情的血泪控诉!
到了新社会,人民正真“当家做主”了,年轻的男女追求婚姻、爱情,不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封建流习的约束,他们学会自由恋爱,懂得婚姻自立。即便有通过“媒妁之言”的,却也并不唯“父母之命”是遵,他们依然强调互相认识、彼此接触,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才敲定婚姻大锤。这种正确的婚姻方式,使得很多人品尝到婚姻的幸福、爱情的甘甜,从而使社会具有了团结安定、繁荣昌盛的色彩。
基督徒与主耶稣之间的这场“婚姻”,要想达到美满幸福的果效,“互相认识”当是一道不可缺乏的手续。我们的主是一个注重“互相认识”的主,他曾说:“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约10:14-15)。短短的两节经文,竟出现四个“认识”,足见其重要!那么,我们与主之间当如何“互相认识”呢?
(一)主认识我们
主认识我们,这是铁定的事实——因为我们是他创造的,我们的身上有他的“影子”,经上说:“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作父母的,尚且能认识自己的儿女,甚至对儿女们的一切了如指掌,何况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呢?大卫曾如此描写主对世人的充分认识:“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卧,你都细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华啊!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的。你在我前后环绕我,……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139:1-16)。
主对人的“认识”有两层含义:一种是从现实上对人的认可,如人是他造的,有他的样式和形象,如保罗所说的:“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另一种是从情感上对人的接纳,如一个人若能悔改归向主,并在生活上有荣神益人、圣洁敬虔的表现,主就接纳他作自己的儿女,并应许将来给他永生为赏赐(参加4:4-7;约3:16、36)。
挪亚时代,世人已具备了造船的技术,当洪水来临时,漂浮在水面上的不独挪亚所造的那只方舟,应该还有别的大大小小的船只。但是,最后只剩下挪亚所造的方舟浮于水面,而其他各大小船只均沉没在茫茫的水中。这究是为何?乃因挪亚所造的方舟是神所“认识”的,因为它的形状、格式、尺寸、层数 以及内外装修,均是挪亚按照神所指示的建造的(参创6:14-16)。既然是神所认识的,受其保护乃在情理之中。而那些世俗的船只,因为只按照世人各自的尺寸、喜好而造设的,并不蒙神“认识”,自然得不到神的保护而沉没了。
今天,“认识”主的人好象不少,但这些人不一定蒙主“认识”——有些人,主根本就拒绝“认识”他们。有一次,主对那些挤着跟随他的人群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对一个基督徒(包括传道人)来说,没有比将来被主弃绝——拒绝认识而更为悲惨的事了。我们当努力追求,好使主将来能“认识”我们、接纳我们!那么,我们当如何做,才能获得主将来的“认识”呢?这就得看我们是怎样“认识”主了——此乃将来被主“认识”和接纳的关健!
(二)我们认识主
 曾对一位传道人所牧养的教会有上千人听道的现象表示钦慕和赞叹,却未料这位传道人竟如此感慨地对我说:“到教堂的人看上去多,但真正认识主的人却很少啊!”听了这位传道人的话,我不由得想起曾来中国访问的一个瑞典传道人介绍瑞典国家的信仰时所说的话:“瑞典的基督徒占全国人口95%以上,但真正认识基督、具有基督生命的基督徒还不到10%。”古往今来,确实有难以计数的“基督徒”,但真正认识主的有多少呢?我们可以从圣经的记载里,来见识一下世人对主的“认识”其实存在着多么大的偏颇!
1、良善的夫子
 一位少年财主求问主:“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认识主不过是一个具有慈善心肠的夫子——如慈善家那样。求主医治的两个瞎子也有此“共识”(参路17:13)。
2、作师傅的
 尼哥底母曾对主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约3:2)。他对主的认识,只局限于主是一位能对人的道德和生活起一定教导作用的“拉比”、“师傅”而已。
3、断事的官
 有一个人看到主的智慧和才识,就请主帮他和兄弟分家。这种对主错误的认识,遭到主的斥责:“你这个人!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路12:14)。
4、大能的术士
 “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来,……请他(主)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太16:1)。这些人不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是赎罪救人的“弥赛亚”,认为主不过是个能行神迹、显异能的术士、方士罢了。
5、高明的医生
 “凡耶稣所到的地方,或村中,或城里,或乡间,他们都将病人放在街市上,求耶稣只容他们摸他的衣裳禭子”(可6:56)。这种认为耶稣是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的人,在四福音里随处可见。
6、会报仇的人
 主和门徒们曾路经一个撒玛利亚人的村庄,因庄上的人不接待他们,雅各约翰就求主从天降火烧灭他们。主责备他们:“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5-56)。
7、鬼王别西卜
 主曾赶出一个哑巴身上的恶鬼,让他开口说话,围观的群众大为惊奇,却有人如此说:“他(主)是靠着鬼王别西卜赶鬼”(路11:14-15)。他们竟将主当作魔界里的一位!
8、犹太人的王
 拿但业对主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1:49)。认识到耶稣只是“以色列的王”而不是“神的儿子”的人,无论在耶稣时代还是在今世,都有许多(路23:38;可10:34-35)。
真正的基督徒,当对主当有客观、正确的认识:
1、万人的赎价
 “在神和人的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5-6)。我们本是罪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按“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来算,我们本是该死的。但神差遣爱子耶稣来到世间,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赎了我们的罪愆,使我们“不至于定罪”和灭亡,而是“出死入生”了(约5:24)。
2、挽回祭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3:25)。始祖犯罪前,人类与神之间的关系是和睦、融洽的;一旦犯了罪、违背了神的命令,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就被破坏了——在神面前,人成了“可怒之子”(弗2:3),成了魔鬼的儿女(参约8:44)。因着耶稣的道成肉身,人和神之间隔着的一堵墙才终被拆去,人才得以坦然来到神前,成为神的儿女(参加4:4-7)。
3、新约的中保
 “为此,他(主)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5)。始祖犯了罪后,人和神之间隔着一堵罪墙——人不能进入至圣所到神面前,人的祈求、悔改只能通过祭司传达给神;耶稣钉死后,圣殿的幔子裂为两半——这堵墙被拆掉了,从此人可以直接来到神前,向神忏悔、乞求神的赦免(参徒11:18;林后7:9)。
4、永生神的儿子
 主曾问门徒们:“人说我人子是谁?”他们如此回答:“有人说是施洗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主接着再问:“你们说我是谁?”众人不知如何回答,彼得对主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彼得的回答甚得主的喜悦——主给了他莫大的赏赐(参太16:13-19)。
二、与主订婚
一对男女互相认识后,并不一定能成为夫妻;他们要想“定终身”,就必须在人前有个“表示”——即履行订婚手续,或举行订婚礼节。订婚是为了向人们标示男女双方已有一定意义上的“夫妻”名份——对男方来说,他已是“白马配鞍”;对女方来说,她已是“名花有主”。如今,我们这“贞洁的童女”,也已许配给了“一个丈夫”——耶稣基督,我们与主之间的订婚手续同样少不了。
世界上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方,人们的订婚风俗、礼节也存在着一定的不同。不过,无论存在着如何的不同,其中有一些内容、环节是必须具备的——这就是他们在不同之中的相同之处。这些相同点是什么呢?那就是订婚的那一天,要举行一种订婚礼节,同时男方要给女方一件纪念的信物以及娶女方的聘金。按中国人的传统方式,订婚时,男方家办几桌酒席,宴请女方家带来的一些亲朋好友,有些基督徒则喜欢选择在教堂里举行订婚礼。在订婚时,男方还要送女方一件信物——一般是金戒指,而且还要过一部分的聘金给女方。
我们这“贞洁的童女”,同样要与主耶稣举行订婚礼。那么,这订婚礼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在主前接受洗礼。受洗对一个基督徒来说,是一件神圣庄严的礼节,它所表示的属灵含义非常丰富:表示顺服基督的命令(参可16:16),表示效法基督的样式(参太3:13-16),表示当尽诸般的义(参太3:15),表示从此脱离了罪(参徒22:16),表示与基督合为一体——与他同死(参罗6:4),与他同葬(参罗6:4),与他同活(参罗6:4)。
与主举行了订婚仪式后,主给我们什么“信物”作为纪念呢?主升天前,应许赐下圣灵给门徒们:“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徒1:8)。五旬节那天,圣灵真的降下了——这是神对人类的一项伟大祝福(参徒2:1-4)。保罗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弗1:13-14)。从保罗的话里,我们知道“圣灵”这件基督给我们的“信物”之重要价值——它是我们将来得天国永生“基业”之“凭据”!在我们的生活和事奉中,圣灵均作了智慧、周全和光明的安排和指导(参太4:1;罗8:14;徒8:27-29,13:2-4)。经上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也只有了圣灵的内住,才能证明我们是基督的人(参加4:6)!订过婚的少女,总是将男方所给的戒指戴在自己的手指上,以示对这桩婚姻的认可及对男方的爱慕;我们与主订婚后,也当将主所给我们的“戒指”——圣灵“戴”在我们的身上!
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一定的聘金;我们与主订婚后,主给我们什么“聘金”呢?主应许我们说:“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约3:15)。可见,主给我们的聘金是“永生”——这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一种聘金,它的价值是无法用世俗的金钱来衡量的。这个“信”字的意思不只是相信、接受,还有“交托、托付”的意思。中国人称女孩子出嫁为“于归”,意即女孩子从此有了一个真正的归宿——她可以将岁月、生命、幸福完全托付给男方。我们与主订婚后,也表示我们从此有了一个真正的归宿——“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
三、和主深交
男女互相认识后,觉得彼此倾心,就会订下婚,订婚后双方虽然已确立了关系,但因为还未嫁娶,故不能算为真正的夫妻。设若婚姻是一列驶出始点站的列车,那么互相认识就是始点站,到了订婚时才驶了一半的路,要到达终点站——结婚,尚有漫长的一半路途。这一半征程依然要求“列车”谨慎行驶,以免发生“出轨”之事。男女订了婚后,为保证“蒂落”,须促进“瓜熟”,双方要彼此联络,互相关爱,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笔者有一位朋友,大学毕业前与同校的女友订了婚。朋友毕业后在单位没干多久就辞职到广东与人合办公司,女友则在福州的一所学校教书。朋友因忙于公司事务,与女友的相聚少了,甚至和女友通电话也变得“吝啬”起来。我曾提醒朋友不要为了事业而误了爱情,他却笑我“杞人忧天”。三年后,当朋友带着五十万元支票,开着轿车来到女友的学校,要与她结婚时,女友竟将支票摔在他的脸上:“你跟钱结婚去吧!”原来女友已另有“心上人”,乃同校一位教师。
我们与主订婚后,也不要满足于“关系已定,婚姻将成”这一粗浅认知,还须与主保持联络、交通,建立深厚的感情。有了深厚的感情,人生的风风雨雨,就不能轻易地拆破我们与主之间的这份情缘,忠贞的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歌8:7)!因为约瑟与神之间的感情很深厚,故当波提乏的妻子以目送情给约瑟,说“你与我同寝”时,约瑟才能那么果敢坚决地拒绝:“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39:7-9)。以诺一生活了365岁,虽也生儿育女,但还能“与神同行三百年”(创5:22),他与神之间所建立的感情多么深厚、坚固!还有使徒保罗,他与主之间所建立的情感之深之固,更令人感佩,他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我深信无论是生是死……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8:35-39)。
有一位教会监督,年届84岁高龄,因为信仰而被执政者判死罪。执刑官见他老迈,不忍心处死他,就对他说:“你只要说一句‘我不认识拿撒勒人耶稣’,我就释放你。”老监督说:“我认识我主耶稣已有六十多年,他从来没有亏待过我,我怎能为了这条老命而背叛他?”执刑官命人将他放在架好的柴堆上,然后点燃了火。在熊熊的火焰中,老监督大声向周围的观众传讲福音,呼唤人归向耶稣。教会从使徒时代到第三世纪初叶的二百多年中,经历了罗马帝国多达十二次的大逼迫,处在襁褓中的教会,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是,因着使徒们以及无数基督徒对主耶稣的挚诚炽烈的爱,才使教会终于顽强地生存了下来,而且发展到今天如此兴旺昌盛的景象!
男女订婚后在建立感情的过程中,特别要防备第三者的插足,有许多原本感情不错的男女(或夫妻),因着第三者的插足,往往导致感情破裂、关系解除。我有一位同学去美国留学,行前将妻子托付给好朋友照顾。四年后返家,发现妻子已与朋友同居,一切已无可挽回。我们在与主建立感情的过程中,也要防备第三者的介入。魔鬼撒但常常派出“第三者”插足我们与主之间的关系,破坏我们与主之间的感情,而有时候,它干脆亲自出马充任“第三者”角色。
人类的第一对夫妇亚当夏娃,原本很相亲相爱,夫唱妇随,亚当曾动情地赞美夏娃,称她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后来介入了“第三者”——蛇(实际上是撒但),它挑唆夏娃吃了禁果,后来又连累了亚当。他们犯罪后,夫妻之间的感情立刻出现了裂痕,当神责备亚当时,他竟如此为自己辩护:“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3:12)。对妻子夏娃的称呼变了,原先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现在却成了“与我同居的女人”!亚伯拉罕与撒拉原先也很相爱,虽没有孩子,却不乏和睦相亲。后来介入夏甲这“第三者”,这个原本平静和谐的家庭,从此被一片乌云惨雾笼罩着(参创16:1-16;21:1-21)。
主耶稣曾告诫门徒:“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16:13)。亲爱的主要求门徒们爱他要专一忠贞,矢志不渝,要防备和抵制“第三者”——玛门的侵入。加略人犹大起先是爱主的,对主是有感情的,后来由于“第三者”玛门(财利)的插足,而使他将主出卖,成了千古罪人。其实,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玛门”,并非指的只是物质财利,我想它应该有更广阔的内涵——我认为,阻碍我们与主亲近相爱的一切世俗东西(名利、享乐等),都可以算作“玛门”(第三者)。
相爱相恋的男女喜欢常常在一起,“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诗经·采葛》);即便不 能时常相守的,也往往藉写信或打电话来表达相思之情。报载,有一位青年,女友去英国读书才一个多月,他因受不了离别的相思之苦,每天与女友打电话,一个月的电话费竟达数万元!当老父责备他时,他说他听不到女友的声音,实在无法过日子。我不由得联想到我们与主之间,虽不能晤面,却也可以互通“电话”(祷告),交流彼此的思念之情。请问:我们与主“认识”至今,总共交了多么“电话费”?我们若真正对主有情有意,就该有那位青年不与女友通电话就“过不了日子”的炽烈感受!愿我们“警醒祷告”(太26:41),“随处祷告”(提前2:8),“不住地祷告”(帖前5:17),从而和主建立起浓厚的感情,缔结下坚实的关系。
四、等主迎娶
相识,订婚,建立感情三个阶段均是为了第四个阶段——结婚,完成了这第四个阶段,男女的婚姻才算真正铸成,这“夫妻”的称谓也才有了真正而实际的意义。相识,订婚,建立感情是因,是过程,而结婚是果,是目的。没有前三点,就不可能有后一点,而如果没有后面这点——结婚,前面三点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了。因此,结婚是四个阶段中最重要的一个。好比一棵果树,长苗,生叶,开花,均是为了最后的目的——结果,巴尔扎克说:“结婚是男女爱与情的最后收获”,即此道理。
但是,生活中往往有些难料的事,影响着相爱中的男女,导致令人落泪的不幸事发生。一对男女订婚三年后准备结婚,在大喜日子临到的前天,男方突然离家出走,留一封信给家人,表示不想娶未婚妻,因他另有心上人。他的未婚妻痛不欲生,于翌日晚上跳楼自杀。男女订婚后一方遭到退婚或临近结婚时一方弃婚而去的现象,在当今社会已不是新鲜事。
不过,我们与主之间的这场婚姻,我们绝对可以持乐观的态度,只要我们与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主就会坚守他的誓言——“我以永远的爱爱你”(耶31;3)。约翰如此见证主的爱:“他既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将要走向各各他的主,面对一脸忧愁的门徒,信誓旦旦地表白道:“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约14:1-3)。
犹太人的男女在订婚后,具有了法定的婚姻关系,男的可以随时将未婚妻娶过门。当决定完婚时,男方往往向女方送去柬子,规定在一个期限内迎娶,但没有具体时间,因此,一旦男方发出柬子,女方一家就开始忙碌起来,随时等待新郎的到来。而且常常是迎亲队伍尚在途中,女方这边就要派出专人去接应。当那日,我们的“新郎””——主耶稣,携领浩浩荡荡的队伍从天而降来迎娶我们的时候,我们也要与主在途中(空中)相会(参帖前4:16-17)。新郎来迎娶的那段时日里,新娘这边要警醒等候,不能有丝毫的疏懒怠惰,否则,像那五位又愚又懒的童女,当新郎来到时,等待着的只有被弃绝于外痛洒悔泪的命运了(参太25:1-12)。主来迎接我们的日子也已近了,“看哪!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雅5:9)。主讲完“童女迎新郎”的比喻后,特别地吩咐道:“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太25:13)。
保罗说:“主的日子来到,好象夜间的贼一样”(帖前5:2)。我们绝对相信主会来迎娶我们,因此要警醒地等候,快乐地预备,“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19:7,8)。在这里约翰劝我们要“预备好”,在等待中要“欢喜快乐”,约翰还提到作为“新妇”的一个必备条件——要穿上“光明洁白的细麻衣”。
不拘古今中外,无论哪个民族,在结婚这一天,新郎与新娘一定要穿上漂亮得体的礼服,打扮得光彩照人,显示出“新人”之意。随着社会的进步,新郎新娘对结婚礼服的要求越来越高档、新潮,尤其是新娘的礼服,五彩纷呈,千式百样,有的贵达数十万元。我们作为“万王之王”——主耶稣的“新娘”,大喜日子所穿上的结婚礼服,也须是最好的——“洁白”如玉,“光明”照人。只有披上婚纱,我们才能真正成为“新娘”,而且“倘若穿上,被遇见的时候就不至于赤身了”(林后5:3)。老底嘉教会的信徒“赤身露体”,如何成为“新娘”?约翰劝他们赶紧“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启3:18)。在“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上,如果我们“没有穿礼服”,不但成不了“新娘”,而且还有遭到被赶逐出席的悲惨待遇,那时我们被“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要哀哭切齿了”(参太22:1-13)。因此,我们要想与主耶稣快乐地结为“夫妻”,就必须预备一件“出阁”时穿上的结婚礼服——光明洁白的细麻衣。
这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到底象征什么呢?约翰告诉我们:“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启19:8)。这“义”指的又是什么?经上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创15:6)。可见这“圣徒所行的义”指的是圣徒对神所持定的一份信仰。我们成为主耶稣的“新娘”,穿上这件“细麻衣”——也即“义”袍,就表明我们相信主是我们所“许配”的“一个丈夫”(参林后11:2),而且坚信他有一天会来迎娶我们(参启19:7)。当然,我们也知道,这“义”所指的不只是对神的这份相信,而且还包括生活中“义”的内涵——离恶远罪,善良诚实,圣洁自守。罗马书的中心思想是“因信称义”(罗5:1),但保罗同时又提出,一个人的真正得救,还要“因行为称义”(罗4:2),保罗要求人们“当脱去暗昧的行为,……为人要端正,好象在白昼”(罗13:12-13)。主的兄弟雅各也郑重地强调,一个人的“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2:22),他还断言:“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4)。细麻衣的“光明洁白”,就喻指我们“圣徒所行的义”也须是光明洁白的,也即我们的信心与行为应该是光明洁白的。保罗在罗马书13章14节所要求的归信主的人要“披戴主耶稣基督”,指的也应是这方面的道理。这件“光明洁白的细麻衣”的内涵,还可以从西3:12中得到启示,保罗说:“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穿上(“存”原文有“穿上”之意)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
“细麻衣”这件结婚礼服是一针一线织绣而成的,织得愈认真仔细,它就愈精致漂亮、愈坚实耐穿。主尚未来迎娶我们的这段日子,我们要好好绣织这件礼服,以期在将来的婚礼上,能穿上它,讨主欢心。我们在信仰生活里为主所付出的一点一滴的心血,为主所发挥的一砖一瓦的作用,为主所充当的作光作盐的角色,均是织就这件细麻衣的一针一线、一丝一缕。
真正相爱相恋的男女还流露出一种特点,就是自从订了婚、确立了关系后,双方的心里就会滋生一份为心爱的人而生而死的精神,一份从一而终、永不变心的情怀。我们与主订了婚后,如果与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会有这种为爱牺牲、忠贞不渝的情怀。保罗就已经具备了,他说:“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谁能使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到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刀剑吗?……无论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罗8:35-39)。
主耶稣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3:20)。亲爱的弟兄姐妹,你听见了喜庆的号已经在天上吹响了吗?你听到了“站在门外”的“新郎”——主耶稣的叩门声么?请你赶紧行动,掌上明灯,披上新衣,开门迎主。一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伟大婚礼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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