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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交臂的意思(他与永生失之交臂)

失之交臂的意思

经文:路18:18-30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 彼得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都记载了这个人向耶稣讨教永生的故事。整合起来看,他是一位难得的青年才俊(太19:22)。
他是个官(路18:18);
他很富有(路18:23);
他有极好的道德修养(路18:21,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他为人谦卑(可10:17,跪在耶稣面前);
他寻求永生(路18:18,不是问有没有永生,乃是如何承受永生)。
然而,遗憾的是他最终与耶稣失之交臂,与永生擦肩而过。为什么呢?是因:
 
一、错认耶稣的身份
少年官急切到耶稣面前,且谦卑地向耶稣跪下(参可10:17),然后他称呼耶稣为“良善的夫子”。与其余犹太人相比较,他对耶稣的称谓相当礼貌,且非常深刻。但这认识有着神学上的致命伤,耶稣直接为他指出:“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没有良善的。”也就是说,若他认为是夫子,虽值得尊敬,但绝不是用良善来评价;若他真认定耶稣是良善的,就得承认耶稣是神。
“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这提醒让他正视与再思耶稣的身份。
耶稣到底是谁?仅是夫子吗?还是神?
这问题很重要,它关系到永生。“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少年官错认了耶稣的身份,以致他错过了耶稣,虽寻求永生,终与永生失之交臂。
今天的你我,是否清楚认知耶稣呢?在该撒腓立比的境内,耶稣曾问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这是否也是你我的答案?!
 
二、错识永生的途径
少年官问耶稣:“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对他而言,永生是功德与善行的结果,藉着立功之法,才可以得到。
如何承受永生?不是因着行为,乃是因信。
约3:16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弗2:8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为何因信,而不是靠善行呢?经上明确告诉我们:“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在人眼里看是义的,在神那里都如同污秽的衣服。
人无力行善,更无善可陈。所以,若凭“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那么,永生就是水中月、镜中花。照着人所行的,最终只有服在神的震怒之下。
今日你我若要凭着自己的行为在神那里得着永生,死路一条。惟信耶稣是基督,是神儿子的,就可以因他的名得永生。

 
三、错估自身的行为
耶稣提醒这少年官,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可少年官的自我评估很有意思,他回复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在他的意识里,他是义的,律法的规条是严谨遵行的。也许,就律法的字句而言,他看似无可挑剔。但律法的精义——爱,人总是常亏欠的。就如保罗所说的:“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参罗13:8)“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有财宝在天上。”耶稣这话就诠释了律法的真谛——爱人如己。这挑战了人性的自私,谁人愿意?少年官因着钱财的众多,忧忧愁愁地走了。都遵守了律法吗?显然不是的。
我们都明白律法的真正功用,不是叫人行善得永生,乃是让人知罪。“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不是守一条律法得称为义,乃是要守全律法。反之,若违背一条,等于违背众条,因为违背律法的,就是罪。
若读律法,看不到自己的过犯与罪恶,那算是枉然了。
在律法的光中,我们都是罪人,无可推诿的。罪的工价就是死,面临神公义的审判。
你我是否看到自己的罪恶?要知道,耶稣来到世上,并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若我们不清楚自己的情形与处境,那么,我们将不会寻求耶稣的拯救。这,便与永生擦肩了。
 
四、错失跟随的机会
耶稣对少年官说:“你还要来跟从我。”这是一个机会,跟随耶稣,就是对耶稣的信从与效法。耶稣所走的路,是舍己。但少年官因着钱财的众多,抱紧银子,舍不得啊。故此,只有走了。他失去了跟随耶稣的机会,自然,也与永生失之交臂了。
彼得对耶稣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而耶稣的答复是:“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 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路18:28-30)
跟随耶稣,愿意并耶稣舍己的,必要承受永生。然而,少年官就这样走了。
你是否乐意跟随耶稣走这条十字架的路呢?是否乐意为主舍己,一生紧紧跟随主?
 
结语:少年官就这样错过了耶稣,也错过了永生。不止他一人错过,曾经耶稣门徒中也有许多人离开。耶稣就对那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也要去吗?彼得回答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祷愿彼得对主耶稣的回复,成为我们今天每一位对主耶稣的认识并行动。好让我们得着耶稣,从而得享永生的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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